顧立雄

【受難者跟家屬都還沒釋懷,你怎麼就放下了?】

很多人認為228事件應該走入歷史 / 卻不知道被殘害的人有的還活在世間
很多人知道政府已經為228道歉了 / 卻不知道受難者跟家屬還在等國民黨道歉
很多人聽過國民黨主席都說會負責 / 卻不知道國民黨被告時撇得一乾二淨

228事件發生在民國36年的訓政時期,那是個法律規定「黨在國上」、「以黨領政」、現在無法想像的年代,國家的最高機關不是總統府也不是行政院,而是國民黨的國防最高委員會,當時下令血腥鎮壓台灣的就是那個委員會的委員長(你知道是誰),這些都是鐵一般的事實,所以不論你懂不懂法律,看了都會想問:「國民黨難道不用負責嗎?」,可是事實上出面道歉的是政府,掏錢賠償的是政府也是你我納稅人,國民黨推說是政府責任後就裝沒事人了(可是他幫我們管理國家的酬勞可是一毛都沒少拿,奇怪耶),這也是228事件受難者和家屬這麼多年來無解的憤懣所在。

他們等了60年,老的老、死的死,終於等到官方出版了228事件責任歸屬報告,直指國民黨跟蔣介石才應該負責,於是全台灣有31位受難者本人和77位受難者家屬請我幫忙告國民黨,向中華民國的法院提出最後一次的嚴厲質問:「國民黨難道不用負責嗎?」我和其他的義務律師(李勝雄、林鴻文、薛欽峰、高涌誠、尤伯祥及王龍寬)心裡明白,這是一場必敗的、以卵擊石的戰役,但如果被糾纏60年的受難者跟家屬都還沒有放棄追尋,身為一個台灣人,我們就沒有讓他雲淡風輕的權利,只能當冷硬高牆上那壯烈成仁的雞蛋,留下我們曾為了228奮鬥的痕跡。

訴訟的過程沒有幾人知曉,國民黨的賴素如律師受馬英九主席的委任,說真相不明,受難者的權利沒有被侵害,說殺人的是政府的士兵,與國民黨無關,說時間太久了罹於時效,還說雖然馬英九承認國民黨要負責,但不是負法律上責任云云。我說真相不明就讓法院調查,馬英九講話不清楚就傳來法院作證,法院全部不准,從一審輸到三審定讞(這實在很少發生在我身上),如今又到228紀念日,難得現在因為競選而有機會把這個故事講給比較多的人聽,請大家想想前面那個問題,再對照一下接下來228當天國民黨會講的那些漂亮話,就會知道正義還在很遠的彼端,

最後以1986年諾貝爾得主埃利˙維瑟爾的致詞,低語我們這一百多個人、這些年、這一場努力的動機:
「其實世人都知道那些錯誤,卻保持緘默。這就是我發誓無論何時何地,當人類遭受苦難及羞辱時永不沉默的原因。我們必須採取立場,保持中立將助長壓迫者,而非幫助受壓迫者;保持沉默將慫恿折磨者,而非鼓勵受折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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