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我承認,我這標題下的未免太慫動了些,不明究理的人還以為我是詐騙集團。

請見下文:

法律奇兵: 陳達成呼籲告倒TVBS

頑童律師陳達成 0932388176
辦公室 28370855
蔡幸棣 2835-7200 0961211306

有興趣參加提告的閱聽大眾可以將1000元匯入
士林法院郵局700
000206-3
001794-1
陳達成帳戶,註明姓名住址及電話,



現在許多的新聞媒體被批評為亂源並不是沒有理由的,小事可以放大成大事件、沒有的事可以造謠生出來,造成人心惶惶的假象。至於可以鼓舞民心士氣的好事、溫馨感人的畫面,在媒體上僅僅是驚鴻一瞥。所以許多人對社會倦怠、對新聞無力,自然而然不再關心所處的美麗之島,再大肆抨擊政府不堪。
新聞只該被忠實報導、完整轉述,而不是"裁剪"、"製造"、"欺騙"、"誇飾"。

這樣的媒體對嗎?合理嗎?值得期待嗎?
製造假新聞,造成社會大眾的不安,對新聞從業人員究竟有什麼好處?
當社會越黑暗,你我都容易受傷,這並非是我們所希望的安樂家園。

做錯事,坦白道歉就好,負起應負的責任,才是成熟人的作為。只會將責任推倭給下屬,一切都是別人的不是,一點都不像是個央央大度的高級主管。

沒錯,高級主管是不可能去逐項review、去開每日必開的例行會議,這點我可以接受;
但在新聞被自家記者報導的同時,如果沒有人跟你報告、你沒有警覺性發現這條新聞處理的方式不妥當,你做為新聞界一級主管的資格程度在哪裏?

不要再欺騙自己,也欺騙別人了,
寫這麼冠冕堂皇的胡說八道『也希望本人的去職,能讓心中只有仇恨的政客及部分病態媒體,放下報復的砍刀,停止對TVBS趕盡殺絕』,用以扭曲這件事實的真相,唉,只能說,這人可真是不知恥為何事。

在指責別人"仇恨的政客"及"病態媒體"時,不要忘記你可是有四隻手指指著自己啊!



還記得之前施明德發起100元倒扁的活動,還鼓動幾萬人上街頭,看了其實很頭大。
那次我當然是沒有去匯那100元,我個人是比較想看好戲:日後施明德搞不出花樣又花掉那麼多人的100元時,那些匯款人的心情如何。

這次喔,我應該會去匯1000元吧,以表達我討厭明明應是媒體卻在製造新聞、明明該認錯道歉卻推給別人。就算損失,就當我花1000元買個廣告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arcie05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