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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久以來,OL orz的部份很少再出現文章了

其中有很大的一點是
我自己覺得似乎不斷的抱怨同樣的人、類似的事、差不多的結局
看起來是有點煩,而且我根本無力去改善這個情況

之後我去元氣鬱金香的blog,看到了這一段話,不禁對自己要求嚴格起來
與其靠么老闆沒有辦法給我想要的
不如靠自己的能力追求
能不能得到援手要靠運氣
但是能不能改變命運卻是靠自己


如果我有能力,我就應該要去改變現況,而不是坐視不管、一勁兒抱怨
既然我沒有辦法改變現況,那表示我能力或想法不足

以前者來說,
一方面極可能是我自己本身的知識不充份、無法與之對抗
(其實那根本不是我的專業領域啊)
(扯的是,因為我買這項材料的時間夠長,我甚至比製程工程師還了解這項材料的情況;他們只是了解廠內的生產情況而已)
一方面是就現實的管理階層來看,我無法做任何改變或捍動,那麼我大可以選擇拍拍屁股走人,或是選擇留下

如果留下,表示我接受這個情況、甚至可以說姑息類似的情況發生(唉,老闆不是我可以遊說成功的)
那我又有什麼資格抱怨?


但是人鬱悶到了一個程度,還是會抱怨的,尤其是事情整個堆疊上來,看了只能說傻眼。


坦白說,製程W已經不敢惹我了,
因為每次我都很強硬的要他拿出數據資料證據,他現在只會去盧品保K幫他忙
優點是我的耳根子清靜很多,少聽些無厘頭或白痴的發言,比較不容易生氣;
缺點是品保K的loading變重了,換她接受製程W白痴到不行的疲勞轟炸,
更慘的是,她沒有肩膀的小老闆M,一整個弱啊,只會聽從製程的要求,完全忘了站在品保的立場。

在我去年快生產時,公司接了一個案子。
案子1沿用原本已存在的原料,但製程L覺得實際上線使用有問提,叫研發M改選另一個option。
研發M便通知我改換版本。
實際上線生產時,換製程W跳起來,說,換了這個option,他不能做。他要換第三種option
(真是幸好供應商的option多啊)
(W跟L是兩個部門的嗎?怎麼一點共識都沒有?還讓我跟研發M這兩個孕婦忙的焦頭爛額的)

選定後,他保證可以做,客戶的訂單馬上要來,叫我十萬火急去下訂單。
下了單的當週日,我去生產,接下來就是我的職代L雞飛狗跳、不安寧的兩個月。

等我坐完月子回來上班,當初催急著買的材料竟然還在倉庫。
究竟是客戶其實沒有那麼大量的需求,亦或是我們廠內把客戶的產品做死了,我不想去知道。

今年Q2,老闆去是股東也是客戶的公司拜訪,順便問問看有沒有什麼可以接單製做的。
客戶說,接下來會有兩項產品,分別是x2(案2)及x4(案3),前者要堆疊兩層、後者要堆疊四層。
業務單位希望可以用前者消化那批[急件]庫存,以降低庫無資金壓力;後者則要另找材料搭配。

不曉得為什麼,製程對於案3還是選定同一種材料,但要第四種option來做案3

「什麼?」我聽到的瞬間一整個發愣。
因為,他們挑的option無法散熱,根本不合適做四層的堆疊,這是連我這個製程的門外漢都很清楚的事。
但製程處的老闆M很堅持。
在試第三種option堆疊四層不成功時,他開始在email中責怪我並沒有把他要求的第四種option送來讓製程單位實際試做,才會造成不成功。

眼看客戶的訂單就要來了,
而製程處老闆M拍胸脯保證,使用第四種option絕對可行,一切都是採購我沒有把材料拉進來的關係。
大老闆下十二道金牌來要我第一時間追入。

好吧,那我只好閉著眼睛下這張訂單,
雖然我明知道下這張訂單之後,必定無法順利生產,只是徒增公司內的呆滯料及庫存金額,
但我一直不下單,只是讓我成為眾矢之的,也無法對大老闆交待。

下了單、材料也進來了,製程處老闆M終於不會老是說是採購的問題,乖乖去實做。

果不其然,
使用第四種option的四層堆疊,在第二層堆疊就使得客戶的產品發生異常,一如我之前所料。
案3就在製程工程師埋頭苦幹中,並沒有再發任何消息給我。


上週末,生產線主任(?)發了個email提及案2異常,
在email內容中清楚寫道[經確定為進料異常]

當我週一一早看到這內容,忍著一肚子怒氣看著連續兩個白癡引用的email;
品保K確認材料是在規格範圍內,我就忍不住開始狂念:
【經確認】是進料異常?
是誰確認的?
拿出數據跟異常樣品來啊!
不要拿這八個字唬人;
生產線的主任就該做生產線的事情,不要僭越去做品保或是製程的工作,你沒有資格。

這些人怎麼跟那些不明是非的媒體人一樣,只會白痴的跟著唱和。


週二下午,很久沒有出來惹事生非的製程W發了個mail,要求品保K幫他找供應商來【討論新增規格】

不看則已,一看不免笑掉大牙
製程W又自創量測方法
若說是外觀異常,叫供應商來sorting還ok;
這種“尺寸”的問題,還要求叫供應商sorting,真不知道是不是要供應商永遠不要交我們家貨

品保K很不爽的說:
「看到沒…..還把sorting的標準訂出來,sorting 標準要以材料內部呈座為基準,到內腳表面高度至少 +127um,約一隻腳的高度。」
「還拿die pad當基準?!那die pad深度高低不一的時候呢?怎麼拿pad為基準?原本就已經有容許偏移量,加上偏移量後,整個range等於是變相放寬!!」
「真的拿pad當基準時,當pad有深有淺製程不穩定的時候,生產線又一定叫~製程又沒辦法解決時又叫供應商來sorting」
她後來下了個每次我們都有同感的結論:「搞了一大圈,還是搞不清楚問題出在哪裡,難怪沒辦法解決」

可憐的品保K,理智的她已經快要被昏迷指數3的製程W煩死了


至於案3現在更有趣了。他們要選跟原本第四種option完全背道而馳的材料去做

早就應該要選這種材料了啊~ 為什麼不聽勸呢?
那時候是誰拍胸脯保證的呢?
而製程處老闆M竟然叫他底下研發A叫我去跟供應商要讓他們可以堆疊四層的材料
這真是可笑到了極點

因為
我想也知道我的供應商會怎麼回
「我們負責提供規格內的材料,你們要堆幾層都是你們的自由,只要你們堆的起來」
這是當然的啊
因為堆疊這個部份是要在我們廠內完成,要看我們廠內的製程能力是否做得到,怎麼會叫供應商交可以做成功的材料呢?

整個製程處從上到下只看得到一個【弱】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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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cie05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