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不想為了同一個人再生氣,可是到底是誰在針對誰,我還真是無言哪。

話說上個星期,某個廠商的集團老闆來訪,都派出超大頭來,自然也是跟咱家最大那顆頭見面。講了些場面話、談了些未來的發展,自然會談到現在的生意是否能再擴展一些。
新加坡廠的頭也有來,他說我都沒給他們單。

想也不想,我回:「誰叫你們的品質不夠好呢?連你們自己設備部的客服人員都承認呢。」

他們吃了一驚。於是大大頭說,讓對方成立一個小組,雙方一起解決這個問題。對方大頭當然點頭如搗蒜的同意。
他們回去不久之後,台灣區業務便針對這個project來找我要資料及小工具。因為這是雙方大大頭決議的,我當然會照做。為了不要表錯意、拿錯資料工具,我讓業務列了張清單給我。在收到email之後,我理所當然的將這封email轉給工程部的經理,cc給我老闆(經理)、研發經理及負責這部份的研發工程師。發完,就讓Allen接我下班。

我真是太看輕我自己的能耐了。我怎麼會知道我是丟了顆超級手榴彈出去?丟出去之後沒多久,就有人開始不爽,寫了封滿滿紅字的email在公司信箱裏張牙舞爪。


他帶著責問的口氣說
「.......
Dear Bosses:
有這回事嗎? 不建議提供如此detail information, 請問他們憑什麼? 今天通知明天就要他們比客戶還大牌? ............」
「.........詢價議價交期的專業談判權責單位是採購, 而工程一直遵循此遊戲規則, 但相對的也請採購不要直接下指示給工程單位要如何如何??? 我們不是採購的下屬單位! 有任何指示請倆位老闆直接跟我說我們工程一定會配合公司的政策無須其他部門煩心!!!............」
「To J(我老闆)
我有很難溝通嗎? 為何故意跳過我???? 請貴單位不要欺人太甚! 如果以後還有供應商要這樣硬搞工程,不要說工程不留情面! .....」


嘩~~~~~~~~~~~~~~~

我覺得很奇怪,我發的對象是經理級,就是我的上一個層級而已,有什麼錯嗎?
誰知道這種事情要發到"處長"? 我不曉得處長要管這種事耶~

跳過他? 為什麼有人要這麼作賤自己,拿自己跟經理做同一個層級。這是大大頭下的指令,就沒有看到協理或總經理說我跳過他,廠商來訪時找的對象,就是大大頭啊!!!!

他真的這麼不爽我的態度,那他來買這項材料啊~


每次都是他們工程部無法使用正常材料,就要求我叫供應商趕快來處理。
來處理的速度不夠快的話,大處長馬上就跟大老闆告狀說該廠商輕忽我們公司,所以才會這麼久還不來處理。但那時可還沒有高鐵,要怎麼叫供應商四個小時內從新竹趕到高雄,還準備好資料開會?
如果廠商處理之後材料可以用,工程部就理所當然的認為之前的材料有問題,所以他們是在特別採用異常材料,搞得一副工程部很委屈的樣子;如果廠商處理之後材料還是無法使用,他們就認為廠商不夠努力所以找不出問題的原因。
每次都要在公開給全公司的信裏表現的很委屈,都是採購害他們良率不好、都是採購趕不進材料所以逼工程部要用次級材料而去承擔風險....,可是他就沒有提到他們試改良後材料花了兩個星期,從有庫存試到沒庫存,而那明明只要幾個小時就可以試完。

拜託啊~ 誰比較委屈啊?
為什麼有人就是要這麼做賊喊抓賊,還理直氣壯、有夠大聲的讓全公司以為他們好委屈啊?


不曉得是不是我多心,但這一年多來,我很多時候會覺得大處長是衝著我來。

光我知道的email中,我已經被大處長劈得什麼都不是,是個無能而惹事生非的採購。以前的email中,大處長沒有直接給我,或是沒有指名道姓的說是我,但他總是針對我在email中編派我的不是,甚至在我懷孕之後,這樣的email不曾停止過(ex.嘖嘖稱奇)。他會在需要部門回簽的請購單上要求我解釋附件、再次議價,可是,天曉得,附件中由我加上去的,不過是兩張報價單,而且是最一般型式的報價單,曾做過採購的他,還需要我再解釋什麼嗎?其它的附件,是他們家的工程師附的啊,那要叫工程師解釋吧。再說價格,我一定是議過了、確認合理的情況下才會送出去回簽,他為什麼就一副我沒有認真工作的挑我毛病呢?

在這次的email中,我發覺工程部對我的不信任感,否則為什麼堂堂一個處長覺得我"故意"跳過他?我明明是提需求給我上一階主管而已,而處長層級跟我至少差兩階以上,這封email如果沒有給經理/處長,直接就寄給協理/副總/總經理/董事長,那才叫做"跳過"。

如果今天我有不是,我還不願意改,那是我的問題。我也問過我之前的老闆,可是他並沒有告訴我我有什麼不對卻不改的地方,反而他還叫我放寬心、不要去計較這個人、這些問題。

我有錯,我就應該改,而不是老是感覺被人在我背後鬥我一樣。
我收過幾次大處長的email,我真的有這種感覺。
對我來說,我可以把公事處理完要擺在第一優先,個人問題要擺在最後。但是,他可以嗎?
今天我沒有不是,為什麼這個人要一直針對我?

再不論我個人的對錯問題,他這次的email突顯了他及工程前段對我的不信任。
對廠商來說,雖然工程大處長表面上講得很好聽:都要經過採購,但實際上廠商還是要照工程的要求去做,就算是私下進行的case,廠商吃了悶虧還是得要照做。這種不信任將造成公司內部的不協調,甚至會讓廠商錯亂,不曉得真的要找誰才對,還是每個單位都要找。


我想了想,寫個email給老闆:
「如果真的只是"我"這個人造成工程的不信任,或是工程覺得我不適任,我真的很誠懇建議老闆,換個工程信賴的對象來處理,才不會把小事搞大。」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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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cie05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